杨绍政:规则和法治也有力量

我们再回到刚才讲到的丁学良的法制治理。在香港有规则,我们经济学院有没有规则?我用的是真实的学院,贵州大学经济学院会议室墙上有多少制度呀?有没有同学记得啊?你们去看看429有多少规章制度挂在墙壁上?你们知道这些规章制度是怎么订出来的?是不是全体老师、全体利益相关人员通过充分讨论产生的规章制度?然后这些规章制度最后是不是我们经济学院在进行治理过程中间,在教师的管理、教师的聘用、学生的管理中发挥有效的作用?不是。我们学院谁最厉害?谁真正在里面发挥作用?是领导。他们才是真正利益制造者和利益分配者。一个教授只要当了院长,那就牛得不行了,权势熏天。

举个例子,我们上课教室多达5次以上非正常的调整就是因为一个副院长要使用给我们安排好的教室,将我们赶过来,赶过去。你知道为什么现在我们没有再受骚扰?是因为后来我把这个情况直接反应给经济学院的联系领导——封孝伦常务副校长。我想我也可以反映情况,其他校领导可以不理我,他们没有联系经济学院,但是您作为联系领导,我上课由于学院管理不到位,甚至院领导支使人故意捣乱,为难,连我们上课的教室都多次不按时开门,影响我们正常的教学秩序,我给您反映真实情况,需要及时解决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这是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当然,封校长相对还比较正直。所以现在没有谁敢弄了,他们是怕管得了他们的人,不会把我放在眼里的,不管我有多博学。这学期我刚开始上课时候我被告知要用我私人的电脑为您们上课,现在上课前电脑也主动提供好了。

这说明了封校长比我这个教授就是厉害,因为他可以管到他们的帽子,杨老师管不到他们的帽子。同样的规则,为什么在我们这儿不能实施,在香港科技大学却可以实施?为什么香港科技大学的规则不会成为墙上的摆设——只让员工看,而不是行事的依据?为什么我们这里就是相反的情况呢?因为香港科技大学的管理层没有我们这里的管理层聪明。香港科技大学的规则就是用来协调他们利益相关人的各种活动的——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经济活动的。如果有谁不按规则行事,就会被追究违约责任。这些规则特别对领导进行了有效的约束。而我们这里是因为上级要检查,这些规则是给上级领导看的,而不是用来协调学院各利益相关者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开展的。学院真正起作用的是领导,领导是老大,领导的话就是规则。那些挂在墙上的规则都是形式上的东西。

为什么香港科技大学订的规则必须执行?不执行,行不行?如果不执行规则,那么利益相关人——受损者可以去告学校。证据确凿,香港科技大学要支付巨额赔偿。支付的赔偿是政府出的钱。

问题是香港政府是不是民主政府?香港是法制政府,但不是民主政府。民主就是国民当家做主。但是你们知道,香港以前是殖民地,香港政府是代理女王来治理这里的,权利来源于英国女王。民主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国民,国民是政府的东家。国民的代表机构:议会——上议院、下议院,或者参议院、众议院是公民权利行使的最高权力机构。香港不是民主政府,是法制政府,有规矩,必须依法行事。不仅仅是香港科技大学,各个行业都要按照法律、契约来治理。你比如说香港的新闻媒体行业,执政党敢不敢去说新闻媒体刊登的信息有问题,必须撤下来,不准刊载?香港现在没有执政党,但是比如说曾荫权敢不敢这么做?不敢。你的命令违反新闻法啊。你那么弄,很快就被社会公众知道,一个是你声誉受损,另外,你下次就搞不成了,甚至中途就要下台。依据法律您就要下来。原因是虽然民众不是权力来源的主体,但是社会各项活动及其当事人的行为要由法律、规则来裁定,来实施。

所以,香港的规则和契约是利益相关人充分讨论而形成的规则,确实是利益相关人的权利和利益所在。它规定了利益相关人权利、义务、责任、损益。这种情况下,规则可不可能成为墙上的摆设?不可能的。不可能的话,那么很多被利益相关人认可的好的理念就可以融于规则中去,协调人们的各项活动。契约社会和法制社会是可以杜绝或者减轻注水文凭的普及程度或注水程度的。

根据我们现在讲到的情况,是不是可以找到在竞争程度既定的情况下,要杜绝或者减轻文凭注水的普及程度或注水程度的次优政策建议?第一个政策建议是这个社会的法律要健全,可执行,可实施,而且法律要比较简化。比如反欺诈、反欺骗的法律,你学术方面的、文凭方面的,其他方面的,哪里是个道德问题,就是一个违法犯罪的问题。通过这样的一个规范,我们的法律环境就健全了。欺骗减少了,注水文凭就少了,社会上真才实学的人才会更多。整个社会人们欺骗代价高昂,人们才会老老实实做事,做人才会有市场,有前途,不会一辈子提心吊胆过日子。

第二条建议,就是整个社会的法律是对人们自由契约精神的尊重和承认。法律支持自由契约的实施,使得契约可实施、可判决。所以自由契约精神是社会最根本的协调力量。

这两点如果能满足,即使社会各行业竞争环境既定,竞争不是那么充分,那么注水文凭和注水程度也是很轻的。

所以一个人要多读点东西,多学众家之长。不要小瞧了丁学良,尽管丁学良有时说话极端,有点讨厌,我不完全认可他。但是通过这个讨论,他给我们提供非常有价值的东西。竞争程度既定的时候还有次优选择——就是从法制、契约角度也可以使教育行业即使不充分竞争,也是可以使注水文凭没有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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