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杨绍政教授及其家人如遇害的律师委托书

(此委托书长期有效)

委托人姓名:杨绍政

受委托人姓名 李金星 周立新

委托事项:杨绍政被非法抓捕、非法伤害或者非法杀害的法定权益维护的诉讼事务等。

授权权限:受托人李金星律师和周立新律师全权负责委托人杨绍政教授及其家人如遇人身伤害或者被杀害的所有法律事务的处理。

如果杨绍政全家被灭门遇害,杨绍政的所有遗产将作为律师费用。如果杨绍政先于妻女遇害,请将杨绍政个人遗产的一半作为律师费用,另一半作为女儿的抚养金,也请社会各界的正义人士关注我遗留在世的妻女的安全和公道。如果我的妻女先于我遇害,律师费用由我与受托律师协商确定。

委托人:贵州大学杨绍政教授

2012年11月28日

附件:

1、贵州大学杨绍政教授为公立言,倡导社会公平正义、规则程序。在供职单位照样恪尽职守,与不良势力做抗争。如果我及我的家人人身和生命安全遭遇不测,就请李金星律师和周立新律师作为我及家人的代理律师,维护我及家人的合法权益。我的所有遗产将作为律师费用。授权人:杨绍政 2012年11月28日 长期有效。

2、李金星律师的回复:谢谢杨教授信任。第一,我非常愿意。第二,我会请周立新发给您一份标准格式授权书;第三,必须是免费的。第四,准备喝发生是完全两个概念!支持您!表情图片文件私信记录 19:29 老周,您和杨教授联系,发给他一个标准授权书文本啊。

3、周立新律师:我刚拨了哪个手机,是在广州入网,且总是关机。估计不是真国安,是别有用心人狐假虎威。不用害怕,我们随时关注你的安危。 以上是李金星律师发给我的私信,李金星律师的意见是你单独发一个委托书在微博上。写清楚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姓名,委托事项和授权权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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