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政:陈光诚先生岂能一走了之?

前一段时间,山东维权人士、盲人陈光诚先生据说因为受到山东警方、地方政府的长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暴力殴打等伤害,被逼到美国大使馆避难,最终选择到美国读书以逃避个人被伤害的命运。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我无意指责陈光诚先生的个人选择。但是作为一个被社会广泛关注、关心和帮助的人,选择一个人的逃避,我认为是不负责任的。

陈光诚事件只有两种可能。1、山东警方和地方政府长期非法限制您的人身自由和暴力殴打您是假的,是造谣。如果是这样,造假者和造谣者将支付代价和承担法律后果。2、山东警方和地方政府长期非法限制您的人身自由和暴力殴打您是真实的,证据确凿。如果是这样,那么一个民主、法制和宪政的社会,将保障您的上诉的权利、救济您免受伤害的权利和追究滥用职权、违法犯罪的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员的罪责。您在国内必须通过独立的司法裁决搞清楚这些问题的是非,并让违法犯罪者承担罪责和代价,社会才可能有正义和公道。即使您被地方政府伤害和侵权的事实清楚以后,由于政府相关人员的贪赃枉法、官官相卫,司法不独立,导致您的被伤害和不公得不到救济,您留在国内将这样的真实过程直播出来,也会让有思考能力的民众和有良知的公众知道我们现有的政府究竟还有没有正义性、合法性?我们的法律还有没有正义,司法有没有独立、有没有程序公正,有没有能力维护当事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您一走了之,如果您被伤害是真的,那么在您身上的公平正义得到救济了吗?伤害你的人和势力得到追究和承担罪责了吗?那些象您一样的被非法对待的人还看得到希望吗?由于您的问题没有是非结果和没有正义彰显,那些营救您的,为保护您而被受到非法对待和牵连的人怎么会有公道和公平对待?

一个人可以逃避,到美国;几个人也可以逃避到美国。我要问的是,13亿中国人,难道都可以逃避,移民到国外吗?作为一个受到全国乃在世界公众关注的公众人物,这么多人为您付出牺牲和代价,陈光诚先生岂能一走了之?您勇敢面对,您的事情就是暴露荒谬和反常识,彰显正义和常识最好的教材和案例。不仅如此,还可能成为凝聚正义的旗帜,引领国家走向一个民主、法制和宪政的、符合常识的文明社会。

生您、养育您的土地不自由,无论您逃避到哪里,您都会背上痛苦和良心不安的心理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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