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庭审中,自感被冤枉、被涉黑的黎庆洪在接受辩护人询问时,讲述自己遭受的“委屈”和“屈辱”。陈述最后,黎庆洪说,不管我今天遭受了什么,我依然爱这个国家,爱中国共产党。真不容易……”
黎庆洪先生,您真厉害,不管您遭受了什么,您依然爱中国共产党。问题是不爱能行吗?我告诉您,不行,您没有选择,只有爱中国共产党。如果不爱中国共产党,那么在1949年——1978年期间,您将是反革命分子,反党分子,等待您的将是牢狱之灾或者生命的丧失;在1978年以后直到今天,您就是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人,违反了一项基本原则——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撞了中国共产党规定的红线、底线和禁区,您面临的将是中国共产党及其执政的政府的严惩——各种机会和权利的被剥夺。
由此看来,只要您不想遭受痛苦和折磨,不管您内心的真实想法是什么,您都只有爱中国共产党,不能有其它任何想法。
问题是国民有没有可以不爱执政党的权利?国民不爱执政党可不可以不必受到执政党及其政府的迫害和打击呢?
台湾地区最近的大选就清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台湾也规定必须坚持执政党的领导这一基本原则,不坚持的人就面临被惩罚和迫害的风险,那么台湾的选举就应该没有悬念。现在国民党还是台湾地区的执政党。爱不爱国民党、坚不坚持国民党的领导,就看您是不是投国民党的票。您不投国民党的票,您就不坚持国民党的领导。不坚持国民党的领导,就可以打烂您的饭碗,抓捕您,迫害您。只要您不想受执政的国民党的迫害和折磨,那您就只有投国民党的票,坚持国民党的领导了。在这种情况下投票,执政的国民党是绝对会胜选的。只要有了坚持国民党领导这一基本原则,那么除了国民党以外的任何一个政党只要胆敢和国民党和平竞争执政权,就一定会被国民党认定为不坚持国民党的领导,会遭受打击、迫害甚至被认定为非法政治组织。如果是这样,哪里还有政党有能力、有资格和执政的国民党和平竞争执政权呢?在以暴力为后盾的坚持国民党领导的基本原则实施期间,没有任何其他政党有能力、有资格挑战国民党的执政地位,没有任何个人胆敢冒风险甘受国民党的迫害而不坚持国民党的领导,因此,国民党永远成为台湾的执政党就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了。
台湾大选的事实说明在现在的台湾地区不坚持执政党——国民党的领导是台湾地区公民的基本权利。现在国民党执政,选民对执政党不满意,不喜欢,可以不投您的票,不选您执政。当个人对其他政党的投票达到一定的比例时,执政的国民党就会丧失执政地位。在台湾地区政见相同的众多个人可以组党,竞争执政权,执政党是不可以有任何打压行为的。选民可以抛弃在台上执政的政党,台下的政党可以和台上的政党竞争执政权,竞争的关键就是选民同不同意。由此看来,台湾地区的选民可以对执政党说不。您的执政政策有问题,选民可以说不;您的官员有贪腐,选民可以说不;您的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不足,选民可以说不;您没有过失,选民也可以对您说不,去选择比您更强的政党去执政;您能力很强,品行优秀,选民还是可以对您说不,没有原因和理由,就是不喜欢您。
台湾的选民不坚持执政党领导的理论依据在哪里呢?理论依据就是主权在民的理论。什么是主权在民呢?主权在民就是全体国民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公共权力的所有人——东家。既然全体国民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公共权力的所有人,那么任何政党执政,组阁的政府都是全体国民的代理人、管家或者仆人。既然全体国民和参与政府机构的执政党成员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或者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那么,主人将自己所有的权力委托给仆人代理行使,目的是为了使主人所有的权力通过分工与合作,能够增进主人更大的利益,同时也实现仆人的利益。仆人如果不能有效实现主人的目标,那么主人是可以选择将自己所有的权力不委托给仆人代理行使,而会选择另外更中意的仆人,或者干脆自己行使。在全体国民主权的国家或地区,既然执政党是全体国民的仆人,那么主人和仆人之间还是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且还是仆人领导主人的关系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由此看来,只要一个国家和地区承认主权在民,国民主权,执政党派组阁的政府是全体国民的代理人,公仆,那么国民和政府之间就是授权和被授权,权力委托和权力代理的关系,而不是被领导和领导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