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政:评美国正式承认南苏丹

奥巴马先生,您对南苏丹共和国在2011年7月9日成立很自豪?您认为南苏丹的全民公投就可以使南北苏丹分裂合法?如果是这样,那么美利坚合众国早就分裂为众多的小国家了。在美国宪法诞生之前,美国的13个州不是一个联邦共和国,而是各帮(国)的联盟。即使对美国宪法是否生效的投票也不是全民公投,何况在妇女、黑人等没有投票权,许多人由于交通不便等原因放弃投票的情况下,许多州也仅以微弱多数承认宪法,更何况还有州在生效前始终没有承认宪法。要是按照苏丹那样的做法,让不承认宪法的州进行全民公决,肯定的,这些州将不会认可联邦共和国。同样,如果举行全民公决,假如黑人、妇女都有选举权,美国宪法也不一定就能被认可,联邦共和国不一定能建立。同样,如果按苏丹的做法,那么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前,南部各州脱离联邦就是合法的。即使在南部各州按照当时的惯例,进行除黑人、妇女、儿童以外的全民公决,南部各州成立一个国家应该没有悬念。美国人知道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独立的重要性,《联邦党人文集》就是明证,也知道简单的全民公决不可能有明智、理性和远见的结果,为什么要在世界其他地方认可美国在国内从不使用的全民公决呢?南苏丹能不能成为一个国家,不是南苏丹全民公投说了算,而是全民认可的代议制决定的宪法说了算,如果宪法规定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是不许可的,那么南苏丹的做法就是一个没有任何异议的叛乱和违宪,将受到镇压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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