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政:关于凭良心做事的思考

彭德怀,中国共产党的高级领导人。他曾经“提议从党章中删除毛泽东思想”曾经说过“共产主义不是吹出来的,吹出来的天堂是饿肚子的天堂,喝西北风的天堂!这样搞叫共产主义,那我就不叫彭德怀……”1959年在庐山会议上彭德怀因为反对浮夸风、共产风和大跃进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严重灾难,而被打为反党集团的头子。为彭德怀仗义执言的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张闻天、国防部的黄克诚等也被强加为反党集团成员的罪名。请问彭德怀的上述发言是不是在凭良心说话和做事?凭良心说真话最后被打成了反党集团的头子后,在彭德怀的有生之年,他没有看到自己凭良心做事所受的不白之冤能够平反和昭雪。站在事实和真相一边,凭着良心认同彭德怀发言的张闻天等人被强加反党罪名,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也没有看到了真相大白和不白之冤的洗清之日,含冤离世。

只要我们认同彭德怀在庐山会议上说的是中国当时的大实情,大真话,是在凭良心说话和做事情,那么那些打击、陷害凭良心说真话的人就没有凭良心做事。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包括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在内的参会人员中,除了认同彭德怀发言而被批评和批斗的人员外,在彭德怀等人的问题上,在凭自己的良心做事吗?只要彭德怀的发言是大实话,那么那些使用暴力语言、诬陷讲真话人士的人们,包括对野蛮行为纵容和默许的人们都是没有凭良心做事的。如果有朝一日他们能够良心发现,是会受到良心谴责的。

对于那些打击、迫害以及对打击迫害持纵容和默许态度的庐山会议参会者的态度,庐山会议参与者之一的周恩来总理1966年有过令人震惊的讲话:“彭、黄、张事件发生在我们国家里遇到暂时困难,强调自力更生的时候,矛头直接指向毛主席。彭是高山倒马桶,臭名远扬,激起公愤。”根据周恩来总理的讲话,凭良心讲真话的彭德怀反而还激起了公愤,而且还臭得远。这就是当时时代对待凭良心做事的人的态度。很有意思的是被周恩来批判过的彭德怀、张闻天、黄克诚、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刘少奇、邓小平等人在文革后都得到了平反昭雪。而被周恩来捧得很高的江青等人文革后反而被作为四人帮成员遭到抓捕。前期被周恩来总理捧得很高的林彪、叶群在9.13事件后又被周恩来狠狠地批判。周恩来总理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出事后狠狠地批判当事人,但是在这些当事人出事之前一般很少见到他对这些人的批判。给人的感觉是您不知道他在被批判者出事后的批判是凭着良心做事呢,还是被批判者出事前的不批判是凭良心做事?就是这个周总理,他是在总理的职位上逝世的,社会公众对他的评价很高。我上学时学习过的《十里长街送总理》等课文赞美周恩来人格高尚、受人民敬爱和拥护。

那些打击、迫害以及纵容和默许打击彭德怀等人说真话的庐山会议参会者后来的人生命运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周恩来、毛泽东等人基本上没有受过任何冲击,在各自的高级领导人职位上直到生命终止。另一类是刘少奇、邓小平、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陶铸、林彪、康生、陈伯达、贺龙、陈毅等人步彭德怀等人的后尘,蒙受不白之冤、有口难辩,屈辱度日,许多直到生命的终结。其中的典型事例就是刘少奇主席,当红卫兵折磨他时,他手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声称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受宪法保护。红卫兵根本不予理睬,抢过宪法本,踩在脚下。这个时候,刘少奇主席应该是在凭良心说话——自己应该受宪法保护。可是他在庐山会议上怎么就不能凭良心说出彭德怀等人发言无罪,他们的言论应该受宪法保护呢?就是彭德怀、张闻天、黄克诚在庐山会议上凭良心讲真话被如此野蛮对待,令人同情,可是“镇反运动”、“三反、五反运动”、“反右运动”的时候您们又在哪里?为什么不站出来凭良心做事,指出这些运动后果的严重性呢?

镇反运动,毛泽东主席亲自承认的被处死的人数,一个是在运动末期,71.2万人,另一个是在庐山会议上,100万。杀死这100万反革命分子时,没有刑法,没有足够的律师队伍和法官队伍。请问没有法律依据,严格的法定审判程序,凭什么判了这些人的死刑的?这些人不是拿着枪和共产党、解放军对打的国民党残余武装部队和武装土匪,而是根本没有预计生命会被剥夺的手无寸铁的没有反抗和叛乱的人员。他们的被抓、被杀,合法政府应该有一个严格的法律依据,法律程序。很遗憾,没有。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的杀人,请问是不是非法谋杀?100万手无寸铁的民众被政府非法谋杀,请问他们冤不冤?他们在本质上和彭德怀等人在庐山会议上被野蛮对待是不是一回事,而且是不是比彭德怀等人还惨烈?当时彭德怀、张闻天、黄克诚等人是共产党的高级干部,为什么就不能站出来过问、制止这些政府的非法谋杀行为呢?可以说那些在镇反运动中的参与者、纵容和默许者,自己后来所遭遇的来自执政党、政府、执政党领导人的任何不公正的、野蛮对待,都不值得同情,都是咎由自取,自套枷锁。彭德怀等人、民主党派、刘少奇、邓小平等人能例外吗?

三反五反运动,打击贪污犯,毛主席指示要按照各个单位职工人数的百分比定性贪污犯,而不是根据账务数据和犯罪事实来定性。试想如果这个单位真正的贪污犯超过这个比例,那么肯定有漏网之鱼,而且即使知道是贪污犯,由于定性的贪污犯已经完成了规定的指标,也不会被定为贪污犯了。如果某个单位真正的贪污犯人数不足规定的数量,那为了完成指标,那些不是贪污犯的职工有些不就倒大霉了吗?不是贪污犯又要被强行定为贪污犯。这样的荒唐做法,对那些被冤枉的受害者来说,不也是和彭德怀等人的冤屈有异曲同工之妙吗?那个时候作为共产党高级领导人的彭德怀等人不照样没有凭良心反对过这些行为吗?

反右运动,毛泽东和共产党主动邀请民主党派、知识分子和群众对政府、执政党提批评意见,促进政府和执政党改进工作。可是就是这些被主动邀请、提批评意见的人们被美其名曰用“阳谋论”和“引蛇出洞”谋略暴露出来的敌对分子,被划归为“右派分子”,进行特别管制。改革开放初期仅被平反的右派分子就有50多万之众,实际被划为右派的人数是多少未见官方统计数据。这些被打倒的几十万右派分子即使不被毛泽东和执政党邀请提批评意见,自己主动提批评意见,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当时1954年宪法已经生效。言论自由受宪法保护。也就是说这几十万所谓右派分子的批评政府、执政党和社会的言论受宪法保护。事实却是因为批评言论就遭受迫害的几十万人的宪法权利被剥夺和践踏。当时的执政党及其政府公开违反和践踏在自己主导下制定的宪法,作为执政党的高级领导人彭德怀等难道不明白这些做法违背基本常识?不明白这些被打倒和被迫害的几十万人是被冤枉的,是违宪的野蛮暴行?可是他们当时凭着良心做事了吗?那些没有被划为右派分子的所有没有被归为敌对分子的人们,不是参与者,就是纵容和默许者,他们凭着良心说话和做事了吗?

由此看来,但从一个孤立的事件来看,彭德怀等受迫害的当事人确实值得同情,施害者确实令人憎恶。可是从更长的历史长河来看,有许多受害人曾经就是恶行的令人不齿的迫害者、纵容者或者默许者。这些人自以为可以逃过一劫,没有想到的是既然你可以不凭良心做事陷害别人或者默许别人被陷害,日后其他人不凭良心做事、来陷害你或者默许别人来陷害你也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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