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众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思想认识水平?要做出准确判断,确实困难。我想以我熟悉的一个朋友做一个聚焦来认识,让人们来关心中国的情况和人类的命运。
我的这位朋友出生于上世纪40年代,中共党员,按照阶级成份是出生于上中农家庭。在三年所谓的“自然灾害”时期,全国饿死几千万农民,这位朋友在读师范,享受着每月32斤大米的伙食标准。毕业后在一个县的较为繁荣的城镇小学任教。文化大革命期间是“保皇派”,与造反派势不两立。文革后先后在一个乡镇的小学、区政府和中学工作。
2008年我国总人口中初中及以下的人口比例超过80%,一个上世纪60年代初的中师毕业生而且还是中学的教师,应该算作2008年人口统计中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这部分占总人口20%的精英人群了。他的认识水平从统计学意义上讲应该远在平均水平之上。下面我将他的认识能力叙述如下。
1、你们读研究生所学内容超不出马克思的《资本论》吧。我读研究生期间的1996年,他对我说你们读研究生学得再多、再好,总超不出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范围呀。我说我们学的内容超出了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范围。我们不但要学马克思的理论,还要学西方经济学家的理论,还要学习非马克思的哲学。这个世界不仅仅只有马克思的理论,理论的视角很广,很多,马克思理论没有到顶点。他无法理解,感到不可思议。
2、高岗、饶漱石是反革命、党中央定了性的,你不信我给你翻文件看。大约是在1997年不知什么原因我们突然谈到高岗、饶漱石反革命案件。我这位朋友讲高岗、饶漱石肯定是反革命。我问,为什么这么肯定?他说,这是党中央定了性的,做了结论的,不信我给你看文件。我说,文件不用看了,仅凭常识,我就可以判断他们不一定是反革命。你想想,高岗饶漱石是党内斗争,斗争的双方都是参与人,斗争的一方给斗争的另一方定罪,这符合常识吗?你和别人发生纠纷,和你发生纠纷的人又来做裁决,说责任完全在你,你不对,要惩罚你。你认为这合符常理和常识吗?你服不服气?最起码的找个第三方评个理,也比你的对手来评理公道得多。你的对手来评理,你说还有公理吗?判决你承担责任还有悬念吗?冲突的一方是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另一方是作为下属的高岗、饶漱石,性质是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定的,你说谁会有错,岂不一目了然?还有悬念吗?我这位朋友继续辩解,你也不能肯定他们不是反革命。我说能不能肯定是一回事,合不合常理是另外一回事?据说我这位朋友事后讲就是不服我的说法。
3、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谈它们没有价值。我跟我这位朋友谈镇压反革命时我国1年左右的时间毛主席亲自承认杀了70多万反革命,当时刚解放,法律、法院等机构、具备条件的法律工作者奇缺,这么短的时间怎么可能依法律程序和法律判这么多的死刑呢?更何况当时判决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因为说错一句话,敢于发表不同意见的人惨遭杀头、坐牢的人不是个别现象。一个农民仅仅因为没有在自家墙上挂毛主席的标准像和说了一句毛主席不可能活一万岁的话,就被当做现行反革命,惨遭杀害。我不敢想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我这位朋友说,过去的就过去了,谈它们没有价值。
连列宁都说过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现在的俄罗斯不是还在对70年前发生的卡廷惨案公开道歉、悔罪和忏悔吗?假如有人非法谋杀了你的父母,这个人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你能说过去的就过去了,谈它们没有价值吗?从儿女的角度为你冤死的父母伸冤报仇,这是人之常情呀。如果连这样的正义之心都没有,这样的儿女还有人性吗?还有如果一个人对大规模无辜被冤杀的人没有一点同情心和怜悯心,不管他参没有参与屠杀,这个人都不值得人尊重,令人鄙视。更重要的是牢记历史,不正是要从过去的事情中吸取教训、智慧和力量,让悲剧不再重现、人类的今天和明天更加美好吗?怎么能说没有谈的价值呢?隐瞒历史真相,不敢面对历史,对历史的惨剧不以为然的人是人类的败类。一个有人性的人,就是死了一条狗,也会心生同情心。更何况知道了如此众多的同类的惨死,难道还没有悲痛的的心理,没有对侩子手的痛恨?正是因为人类的大多数有正义心、同情心和对罪恶的痛恨,人类的理性才去探索罪恶的根源,探索一个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符合人类常识的没有暴政的宪政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