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政:希拉克受审的启示

今天我读了《法国前总统希拉克于今日正式受审 将持续1个月》的新闻后,希拉克受审的被指控内容使我惊愕不已。希拉克受审的指控有两项:“在第一项罪名中,有21人希拉克所在政党成员在并非市政府雇员的情况下,长期从市政府领取工资。希拉克因此面临贪污和侵吞公款指控。另外一项罪名则是,希拉克被控制造非法利益冲突,以便让7名本党成员在市政府领工资。”

没有在政府担任公职却要从政府领取工资的政党成员被指控为贪污和侵吞公款,在我们中国大陆根本就不可思议。如果是这样,那我国不知道有多少省长、市长、县长、镇长,甚至包括国务院总理要面临“贪污和侵吞公款的指控”。大家想一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及其所属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党务机关,他们根本就不是行使公权力的政府机关。按照党政分离的原则,只有担任政府公职的党务人员才可以由国家财政支付工资及其公务活动经费,而没有担任政府公职的党务人员的工资及其活动经费应由政党经费支付。一旦党务人员的工资及其党务活动经费由国家财政支付,而不是由政党经费支付,那么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例如国务院总理就面临希拉克一样的为本党成员谋私利的贪污和侵吞公款的嫌疑。只要没有担任各级政府公职的党务人员和党务活动不能从财政获得经费支持的理由是正当的,那么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都要为将本级财政用于支付非政府的党务人员的工资和党务活动的行为而蒙受贪污和侵吞公款的嫌疑。这样一来,中国共产党的省级党委、市级党委、县级党委、乡镇级党委、村级党支部的党委书记等党务人员的工资及其活动经费如果来源于各级财政支出,那么就和希拉克贪污和侵吞公款是一样的性质。我国各级党务人员的工资及其党务活动经费是否来源于政府财政,需要核实。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查了CNKI期刊全文数据库,没有找到有关中国共产党党务人员工资和活动经费的相关研究文献,在政党经费的相关文献中,也只是找到了有关西方政党经费的研究文献,而且数量也很少。也就是说有关中国共产党党务人员工资和党务活动经费的来源问题在我国还是一个研究空白点。很难想象一个拥有8000万党员、在中国执政60多年的大党,它的政党经费是一个研究空白。

中国共产党的经费究竟来源于哪里?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又在百度上进行搜索。终于找到了一条佐证。“据报道,2009年1月2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官员(部务委员兼组织局局长)傅思和在武汉指出,今年,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进一步提高全国60万名农村村党支书工资待遇。具体工作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财政部负责。为此,2009年2月6日上午9:30,丘建东向财政部提出申请,要求三公开:(1)2009年度财政部拨出的新增60万名农村村党支书工资待遇的金额是多少?(2)原2008年度财政部拨出的60万名农村村党支书工资待遇的金额是多少?(3)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度向财政部申报的工作活动经费总金额是多少?”这里至少表达了这么几层含义:1、农村村党支书的工资是由财政支付的。2、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的工作活动总经费对公众而言是一个秘密。3、如果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的活动经费和专职党务人员工资等总经费不是来源于财政支付,那么这笔总经费对公众保密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如果这笔总经费的绝大部分甚至全部均来源于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那么公众作为纳税人就有权利知道这笔总经费是多少?怎么使用的?使用效果怎么样?这笔总经费预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把公众的钱用于执政党的党务活动,公众却不知情,这正常吗?符合常识吗?一家企业聘请一位总经理代理所有者经营企业,这位总经理将公司的一部分钱财用于自己的私人开支,可是却对企业所有者完全保密。请问这位总经理是不是在侵犯企业所有人的利益、侵吞企业所有人的财产?

Leave a Reply

Fill in your details below or click an icon to log in:

WordPress.com Logo

You are commenting using your WordPress.com account. Log Out /  Change )

Facebook photo

You are commenting using your Facebook account. Log Out /  Change )

Connecting to %s